【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疆基层维吾尔族舞蹈编创人才培训》
一、实施背景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2020年第 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文化润疆”。文化润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长远之策、固本之举,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凝心铸魂的重要作用,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文化润疆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而新疆各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是实施“文化润疆”工程的厚重基石。新疆维吾尔族舞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文化整体中重要的“一元”,因此,在传承与创新维吾尔族舞蹈的过程中,如何使其在现代化生活中与时代共鸣,与人民生活共振,是新疆各族百姓日常生活中维系“身份认同”与表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新疆基层维吾尔族舞蹈编创人才培训项目的设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指引,整合全国民族舞蹈教育教学理论与编创实践的优势资源,力争通过科学周密的课程设置、严谨规范的教学管理,以期培训一批具有扎实的民族民间舞蹈功底、深厚的学科素养、较高的教学水平、宽阔的艺术视野的面向全国基层,为基层文化服务的维吾尔族舞蹈编创人才。在“文化润疆”的背景下,发挥舞蹈艺术的作用,致力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继承,搭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精神桥梁,积极推动多民族地区文艺事业的发展,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训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主体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产业等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以及2个美术设计馆,与自治区文联共建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训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学校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了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第十三届冬运会、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项重大赛事中累计获得国家级竞赛奖481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16余项。
三、项目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8月14日,培训总时长共64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4年6月11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1日(集中授课);
·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1日(南北疆采风、调研);
·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5日(编创排练、舞台展演汇报);
·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4日(作品提高与录制)。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舞蹈学院。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伊宁、喀什等地。
(三)课程设置
理论课程:《民族艺术学—研究方法与探索路径》《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多元文化视野下的新疆舞蹈》《永远的麦西热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统舞蹈采集》等。
实践课程:《维吾尔族舞蹈基础元素训练》《维吾尔族舞蹈风格元素训练》《维吾尔族舞蹈道具技术元素训练》《基于维吾尔族舞蹈的现代性编创实践》等观摩课、体验课及专家专题研讨与交流等。
(四)成绩评定
集中培训及追踪培训结束后,专家委员会成员将同相关专业教师依据培训方案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其内容需要学员完成一部艺术作品的构思及创作,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编创实践或采风调研相关论文。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结项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成果展示
1.舞台实践部分:
(1)完成训练性、代表性、风格性与技巧性的维吾尔族舞蹈组合8个以上。
(2)由师生合作或学员间合作创作并表演维吾尔族舞蹈作品4-6个。
(3)师生共同完成本次人才培训项目成果舞台呈现汇报一场,并进行线上直播。
2.理论部分:
教师授课内容精选及学员结业论文或创作手记,并结集出版论文集1部。
(六)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训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项目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遴选学员30名。申报学员的年龄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身心健康,以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培训至结项验收。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满足以下一条即可报名):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
(二)录取方式
项目组将聘请有关专家根据报名材料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入选学员需保证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未能出具承诺函者,不予录取),并将承诺函扫描件发送至xywudao2024@163.com邮箱。
2.最终录取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学员,同时录取结果将公布于新疆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官网。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附件1 下载报名表(严格按要求填写)。
2.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ywudao2024@163.com。
(三)报名材料
1.学员报名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4.单位开具的脱产学习证明并加盖公章;
5.一部不少于3分钟的个人创作或表演的舞蹈视频(横版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文件格式为MPG或MP4);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四)报到方式
被录取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录取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项目承办单位报到。
报到时间:2024年6月10日(早10:00—晚22:00)。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舞蹈学院。
六、其他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2.关于交通费报销明细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项目招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张老师电话19999559071;彭同学电话18315769400;孙同学电话18162037110。
单位:新疆艺术学院舞蹈学院。
咨询及报名材料报送邮箱:xywudao2024@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舞蹈学院。
附件1. 新疆基层维吾尔族舞蹈编创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docx
2024年国家艺术基金
《新疆基层维吾尔族舞蹈编创人才培训》项目组
新疆艺术学院舞蹈学院
2024年4月28日